号: 003187229/202310-00021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成文日期: 2023-08-23 发布日期: 2023-08-23 17:4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书记、局长(主任)武戈:解读《宿州市市本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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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书记、局长(主任)武戈:解读《宿州市市本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8-23 17:4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3

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书记、局长(主任)武戈对《宿州市市本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参照《安徽省省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皖财资〔2021〕1348号)等文件,结合市本级实际情况,市财政局修订印发了《宿州市市本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推进建立国有资产统筹整合和共享共用机制,从而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研判和文件出台过程

在修订过程中,7月初将《办法》发至市管中心、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交通局、市教体局等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各部门均反馈无意见,同时向相关科室征求意见,也均反馈无意见。7月31日,收到法律顾问审查意见书,认定该《办法》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8月2日,局(委)税政条法科出具审核通过的意见。

四、工作目标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建设节约型机关、更好节用裕民,同时优化资源配置腾出中国竞彩网财力集中办大事,推动调剂共享、盘活存量资产、提高使用效益、节约财政资金。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六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主要说明《办法》制定的依据、目的、适用范围、公物仓管理模式以及公物仓运行遵循原则。本办法适用于市直单位的房屋、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车辆、家具用具等现已闲置并仍有一定使用价值的资产。公物仓实行网上运行的管理模式,不设实体仓库,公物仓资产的缴入、使用、审核、审批等事项均在网上办理。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主要说明本办法涉及的管理机构中市财政局、市管中心、市直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市直单位的主要职责。其中市财政局主要职责:一是研究制定公物仓管理制度;二是负责运行维护公物仓信息系统;三是监督检查公物仓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四是建立完善市直单位使用公物仓情况与设备购置预算安排衔接机制;五是建立市直单位公物仓管理与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考评等事项挂钩的激励机制;六是按照权限对申请使用公物仓资产事项进行备案或审批。

(三)管理范围。 主要说明应纳入公物仓管理范围的资产具体类型。

(四)工作程序。 主要说明市直单位向公物仓缴入、撤回以及申请资产的具体办理程序。明确入仓资产在公物仓管理期间的权属、借用资产时需注意的事项以及鼓励县区使用市本级公物仓资产。

(五)监督检查。主要说明各管理机构具体监督检查范围以及处理依据。

(六)附则。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管中心负责解释,自2023年8月18日起执行。

六、保障措施

市财政局在职责范围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对市本级政府公物仓进行管理,发现违规处置或损坏公物仓资产的情况,及时做出处理。

七、政策咨询服务部门及电话

相关政策解读咨询部门:资产科;

咨询电话:0557-390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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